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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JGJ 125-2016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,原标准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JGJ 125-1999(2004年版)同时废止,综合室负责新标准的收集,相关技术科室做好新标准的学习和正确应用,并及时在浙江政务网完成资质认定标准(方法)变更审批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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